我家买的洋楼顶层,上面有个阁楼。买房时,售楼员说过我家上面的阁楼有使用权,买下房子后,自己开洞上去就行。现在房子下来了,我们开始装修,装到快结束时,邻居和我说,我家楼上的阁楼其实是他家的,说他购房时售楼员对他说上面的阁楼部分(他家楼上和我家楼上的)全部属于他家。我们到开发商询问,得到的说法是,我家上面阁楼因房高比较低,无太大实用价值,默认是没阁楼,并且不承认当时售楼员向我们介绍时说过我们可以使用阁楼。
目前,情况是:
1.我们的售楼员辞职一年了,我联系不上。
2.开发商拒绝承认售楼员对我们销售楼房时提过我们有我们上面阁楼的使用权。
3.我们提供不出当时售楼员提过阁楼使用权的任何书面或音频类证据。
4.阁楼使用权均是由开发商口头答应的,邻居和其他使用阁楼的业主都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证明。
5.开发商以阁楼使用权默认以提高住宅每平米价格的方式交付给邻居。(但也没有书面文件能够证明,况且楼价变更不断,同一楼盘不同时间价格也不一样)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维权吗? |